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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贼?治病不力就成逆贼了,做个下贱医匠倒也不容易。”“你医治公主不力是实情,但若只如此,我还可保你一命,毕竟就算是华佗在世,也只能医病,医不得命。可你却与陈州反贼沆瀣一气,也是自寻死路。”“我只是采药时给他们强行虏了去,但很快又逃出来,并未入伙。”“还在狡辩。”皇甫麟言语冷硬,命狱卒将我架出去,穿过几个牢房,进了个摆满刑具小黑屋子,里面有几个满身血污、肢体残缺、似是刚被大刑伺候过的倒霉蛋。瞧了这几人模样,我生怕被如法炮制,不由心惊胆战。“你可认得他?”皇甫麟走过去,扶起一个挂在刑架上的人的头来。“不认得。”我说得飞快,话音彻底落下后,挂在刑架上那人慢吞吞开口:“认得。”我听了明白这人必是母乙反军中人物,心中暗骂这老兄实在既没本事又没骨气,反了还给人抓了,给抓了不算还将我供出来,实在窝囊。却又听那人说道:“就是他雇了我等去牢中劫那反贼,我知此事极险,但架不住他出价太高,高到我这一辈子也没见过。”“人为财死,你也不枉。”皇甫麟在一旁道,似是在抚慰他。我到此时才大梦初醒,当初劫秦吉安出狱的事已经败露,实打实给人抓住了狐狸尾巴。再瞧几眼满屋子的尖刀,皮鞭,烙铁,老虎凳,立即消了抵赖的念头,干脆招了。他又问我因由,我不好说是为了打探旧情人下落。便将当初忽悠秦吉安那一套搬出来。皇甫麟静静听我瞎掰,完了大手一挥,几个狱卒又将我拖回牢房。这一次实在凶多吉少,我在狱中不知白天黑夜,囫囵活着。莲若来给我送过几次饭,一次从一个馒头里吃出块尖利铁片来,硌到牙,也划破了嘴。虽然明知莲若一片好意,但仍是郁闷极了。我能用那一片铁慢慢割断缚在身上的绳索,也能用它撬开牢门,却没本事用它打翻几十个官差。这小小的铁片除了硌牙割嘴外,终究是没有用武之地。行刑的日子很快来了,天色阴沉,我由囚车拉着,囚车两旁人头攒动,但没有哪个老百姓朝我脸上扔臭鸡蛋和烂菜叶。年景不好,又连年战乱,那些东西留着喂鸡喂猪都是好的,没必要在我这逆贼庸医身上浪费一星半点。砍头据说是十分痛快的死法,若是侩子手刀够快。有些断头鬼还给我说过,头与身子分离那一刻,并不立刻就死。要叫喊是喊不出,但还看得见。他们中有几个有幸在天旋地转中瞧见自己无头的尸身,然后才是一片混沌,一片黑暗。饮过断头酒,我将脖子伸长,等着人来砍。侩子手含了口酒水,仰头对着天,对着日头,全喷洒到高举的长刀上,然后刀子重重落下来。我闭上眼,梅花与雪、美人面孔、河流尽皆在脑中一闪而过。天地在翻覆。☆、弃轩“三年后,我会是一个将军。”大伙一阵嬉笑,老田又在模仿那家伙的胡话。在军中,有个出了名的美男子,同我一般,也是个军候。关于那家伙,闲话不少。最广为流传的,一是他是要成为大将军的男人。他自己这样说了。有点雄心壮志没问题,不过说出来就有些好笑。二是他根本就不是男人,而是个代父从军的大闺女。有些心眼实的小伙信了这鬼话,到了他面前,比对着自己八十岁老娘还要正经孝顺,一句荤话也不说。在背后,却是下流话不绝,春梦做了不少。那家伙也不知是否知道自己被人这般意yin,反正是很少拿正眼看人。“你们留神过他的手没,竟比我那年方二八的妹子还要白嫩,啧啧啧,啥叫葱指,这他娘的才叫葱指。”“话说,你没事留意你妹子的手干啥?”“去去去,哪凉快哪呆着去。”“是了,他的手,你摸过没?”“哪来那福气,就干看了几眼。”“……”“我说”眼见几位仁兄越说越起劲,我忍不住道,“都别瞎想,他就是个男人。”“男人哪有这般白嫩,你又没看见过他光身子,怎么就能肯定?”“他有喉结。”我不耐烦道。接下来,这群老光棍就开始造谣哪个村里,哪家闺女,哪个寡妇也有喉结,叽里呱啦,千言万语,总之,定要证明一件事:他有可能是个女人。我再懒得同他们争辩,嘴里衔着根草根,又想起第一次见那人的情形。正是大军停下休整,埋锅造饭的时候,我穿着不合身的一副盔甲,走在湿柴和干草烧出的青烟之间,烟熏得人眼睛发疼,疾步穿过这片烟雾,就见一个极英俊的青年朝我走过来,铁衣套在他挺拔的身躯上,利落又威武,腰间悬着剑。他就这样走过来,对我一笑,说:“我认得你,你是霍羽,从长安来的驰刑徒。”他说完,嘴角含笑,一挑眉毛,颇有些挑衅地看着我。那时,我已得了个出身,早不是罪奴。“不错。”虽有些生气,但懒得同他计较,随便答了一声,转身就走。他却不肯善罢甘休,恶狼一般扑过来,照着我的右脸就是一拳,然后左脸又是一拳。我一时蒙了,又听他咬牙切齿道:“老子想打你,已经很久了。”心头邪火立时猛窜,双手掐着他脖子,翻过身,将他按到在地,左一拳,右一拳打下去。他挣扎,踢了我小腹一脚,又反过来将我按倒在地。等我们被人拉开时,他那一张好看的脸已经肿成猪头,看着叫人极痛快,可惜我自己也好不到哪去。吃过晚饭,这小子大约撑了,又来堵我。我捏紧拳头,打算将他揍得连亲娘都不认得。他动动手,却是抛过来个小物件。我下意识接在手里,见是个小瓷瓶。“伤药。”他扭过头看往别处,用有些漫不经心的口吻道。“打了人,再巴巴赶来送药,这算几个意思?”我冷笑。“我都不怪你了,你也别怪我。男子汉大丈夫,大方些。”“先把话说清楚,我哪里招惹你了?”“你没招惹我,是我来招惹你。”他把头扭过来,看着我的眼睛,用鼻青脸肿的脸对我一笑,那是一种极端无赖的笑容,使我产生了自己是谁家女儿,在大路上给登徒浪子调戏了的错觉。古怪的是,我并不生气。“我姓刘,你可以叫我”他眯起眼睛笑道:“弃轩”。老实说,这帮光棍之所以会将弃轩想成女人,完全是对他不够了解。女人哪会有那样狠的拳头,哪会驯服得了胡人最烈的马,哪会有那样暴的脾气,又哪会成天做将军梦。在我看来,弃轩只有一个时刻曾有些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