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心易变 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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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房间里只剩下两个站着的活人互相对视,死一般的寂静。 门外的风呜呜的吹着,像是野鬼幽幽的哭嚎。 罗汉面具人背对林晏,单手拎刀,刀尖淅淅沥沥的往下淌着血。 朱红郁金僧衣,水晶珠,持刀之手如玉般修长,指间浸透了血,一步踩着累累尸骨踏出,周身戾气冲天,不像渡世的佛陀,更像索命的罗刹。 而站在门口的人身上已经是伤痕斑斑,整个人如临大敌。 “卫家剑,有趣。我以为卫家人已经死绝了,没想到在卫家的宅子还能见到这么多使卫家剑法的人。” 卫家是惯出名将的世家,这个家族的先祖最早能追溯到八百年前。 传说这一家并不像其他行武起家的世家,粗俗狂浪,恰恰相反,他们祖传的家训中教导子弟读书识礼,看重因材施教,更看重德行修养,多于武艺兵书。 以至于卫家最出名的掌家人大多都是忠君爱国,文质彬彬的儒将。 沈庭玉听说过对于家传的剑法,卫家不像是其他武将世家,藏着掖着,定下什么非嫡脉男丁不可学的规矩。 他们会教自己帐下的军人习武,也乐意收养在战争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入族中,赐下卫姓,亲手教习武艺。哪怕那些孤儿本是茹毛饮血的蛮人留下的孩子。 也许是因为卫家教的用心,这样养出来的孩子明明流着蛮夷的血,却往往比帝王养出的死士还要忠心。 最后仅剩的这一个剑客也在那柄刚猛凶恶的尖刀下被逼的步步后退,“你不是蛮子,却穿着胡僧的衣服。这刀用的既像是王继,又像是郭恒。你究竟是什么人?” 沈庭玉哼笑一声,“你们这一群人中,其他人只得卫家剑皮毛,倒是你的剑中有卫家剑的骨血,可惜还不够圆熟。我今天的目标不是你,看在你有几分眼力劲的份上可以放你一马。滚!” 林晏心中已经有所预料,今天这个罗汉面具的人就是来杀他的。 此时亲耳听到对方承认,他仍十分震惊,不明白自己这样一个无用的人怎么会招来这么厉害的杀手。 曾经他被人从山崖上推下去,也不是因为他与那些人有什么不死不休的仇怨。 恰恰相反,他与那些人很早便熟识,一直玩在一起,算得上是臭味相投的狐朋狗友。 至于这些朋友为什么想要他的命。 一是因为他们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二来林晏猜想他们那时候很缺钱。 缺钱的赌徒连妻女都能卖给别人,杀死一个冤大头朋友又有什么做不出的? 只要能弄到钱,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 林晏那时与家中母亲吵架,心中烦闷,不愿回家。 一帮狐朋狗友索性撺掇着他回家偷取钱财,一群人一起结伴去游山玩水。 这话一下正中林晏下怀,他回家偷了些东西出来变卖,当日便与一群狐朋狗友离开繁华的南方。 一行人北上数日,终于到了一处远离人烟的名山。 几人泛舟于水上,那些人撕下伪装,将林晏从家中带出来的金银钱财洗劫一空,推下水任由他自生自灭。 就最后那一块玉璧能给他留下来还是因为这块玉璧是关中林氏祖传的物件,上面打着家徽,质地好到举世也寻不到相同成色的第二块,根本没有办法出手。 这一次呢?又是为了什么?他这样无用的人还有什么值得这么厉害的杀手来深夜杀人的? 至于这些突然跳出来阻止罗汉面具的人,更是奇怪了。 就像是他没有什么值得厉害杀手来杀的一样,林晏也想不出自己有什么值得这些人豁出性命来保护的地方。 那个人深深的看了一眼躲在桌后的林晏,双手紧紧握着手中的剑,脊背挺得笔直,长剑一转守势,斩出数道翩若惊鸿的繁复剑招,瞬息之间,刀剑相击数十次,在黑暗中敲出飞溅的火花。 他几乎咬碎了牙,“我绝不能让你杀了林晏。” 眼前人已近强弩之末,而沈庭玉仍有余力。 两个人都分明已经能够提前预见这一场的胜负。 沈庭玉不明白这男人为什么明知道会输,还要拿性命做无谓的坚持,“为什么?” “虽然这家伙是个废物,但他是林公仅存的后嗣,宁安候一门仅剩能够承嗣的人。人分三六九等,命分高低贵贱。人家林家的公子就是命贵。 未来的宁安候就算在南朝喝酒喝死,就算死在女人肚皮上。我们也绝对不能让他死在这金平城,死在我们之前。你一定要杀他,就先杀了我。将我们兄弟都杀尽了!让我们的血流尽了!” 这话说的咬牙切齿,其中有多少战友惨死的怨气,多少对于为了一个权贵子弟而拼尽性命的不甘。 可纵然有那么多怨气,那么多不甘,这人仍旧拼尽全力没有一步后退,没有就此丢下林晏。 林晏愣了一瞬,他垂眸躲开了那个人的目光,指尖不自觉捏着膝盖上的衣服,捏得发白。 是这样的。 南朝人人都宁安候的人都知道侯府的二公子是荒唐度日的纨绔子弟。 他林晏是个只会喝酒,迟早会死在女人肚皮上的废物东西。 可关中林氏没有人了,他那位跟祖父一样会读书,一样以博学清正忠直闻名于世的大哥死了。 他的大多数族人们在南下的道路上流离失散,随道死亡。 而那些本该成为国之栋梁的叔父与堂兄们一个个或为贼所害,或疾病早亡。 以至于关中林氏竟再也找不到第二个适合的,可以撑起门楣的人。 是他这个废物活了下来。 只有一个人会把他当成神,当成无所不能,顶天立地的人物,把他的话完全听进去,奉为圣旨。 只有那个蠢如猪狗一般的妇人。 他不知不觉已经是满面的泪水,双目赤红,几乎想要冲出去一头撞在那人尖刀上就此了断。 像是他这般无用之人,倒还不如就死在此处,也免得回了南朝再丢祖上,丢关中林氏的颜面。 若是他早死一些,也不至于还拖累这些义士,累了这么多条人命。 沈庭玉的声音漠然,“原来是南朝的走狗。” 男人已是强弩之末,他拼死一搏,突然发动进攻,身体如同在草丛中伏击已久的猎豹,剑势迅捷,瞬间就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拉近到三尺之内,长剑直刺沈庭玉的脖颈。 林晏看得冷汗直流,浑身颤抖。 这么近的距离,这么快的剑,这么锋利的剑势,应当避无可避才是。 忽然,男人一怔,他察觉到一股血腥气迎面扑来。 他的剑在绝不可能落空的情景下刺空,对方只是轻轻让步,僧衣浮动,仿佛清风拂过竹林,银亮的尖刀与剑光交错。 擦身的一瞬,朱红的僧袍被风鼓起,如一瞬绽开的花,冷月般一刀切碎了黑暗,直逼男人的右臂。 男人当机立断,手腕一震,丢下手中长剑,方才险之又险的躲过这一刀保住了自己一条手臂,饶是如此,仍然让那冷月般的一刀在腰上留下一道皮rou翻卷的伤痕。 对于一个剑客来说,被打到丢弃自己的武器,基本上跟死亡也没什么区别。 幸好他留有后手,长剑在他的掌心上空翻转,银光展开,仿佛翻飞在黑暗中的银蝶,剑尖翻转一圈,竟然角度刁钻直刺沈庭玉的心口。 沈庭玉收回臂膀,斜刀推出,刀剑相击出让人齿冷的一声脆响,轻轻一挑,长剑被横击飞出三米,狠狠插入房梁。 男人面色大变,后退三步,折身直飞去取剑。 沈庭玉转身,大步走向角落里的林晏,手中挽了个漂亮的刀花,甩去刀尖余温尚存的鲜血。 林晏嗓子发紧,声嘶力竭的问道:“为什么?这位兄台,我哪里得罪了你?你要钱吗?我可以给你钱!很多的钱!” “哪里得罪了我……”沈庭玉话音微顿,想着先前在灯火下为南乐念信的情景,禁不住又冷笑了一声。 林晏不愧是出身关中林氏,挽回妻子的情书写得很有几分文采,引经据典的情话洋洋洒洒写了八大页,酸的他牙都要倒了。 南乐听到一知半解的地方总要多问上沈庭玉两句,让他来做个解释。 “这日暮想清扬是什么意思?日暮是谁,清扬又是什么?” “jiejie。日暮就是黄昏。” “那清扬呢?” “诗经里有一句‘子之清扬,扬且之颜也’。清扬代指美丽的仪容和眉眼。” “所以这句话是黄昏的时候想到我的眉眼?” 沈庭玉隐忍着妒意,一点点将对林晏毒一样的恶意裹在话语里,“是的。jiejie真聪明,就是这个意思。这封信用的典故都好文雅,就是太文雅了一些,让人读的好费劲哦。要是我来写……” 他扶住额头,像是察觉到失言,“不说了。我怎么会写这样的信呢?” 南乐已经被沈庭玉激起好奇心,她看着沈庭玉,对于沈庭玉会写信既敬佩又羡慕。 “要是你来写,玉儿,你会怎么写?” “我要是一个喜欢jiejie的男子,要写这封信,我就好好画一幅画,画jiejie漂亮的眉眼。让jiejie一看到画,什么字也不用懂,光看着都知道我在思念jiejie的眉眼,我心中一直记着jiejie的面容。” 南乐原本对这封信没什么想法,但现在一听沈庭玉这样说,顿时觉得很有道理。 不仅有道理,让沈庭玉温柔的注视着她,用甜甜的嗓音说出这样的话,南乐的心跳都有些加快了。 “这个法子好。的确写那么多,未免也太文雅了。文雅得让人都看不懂。不如画一副画呢。玉儿,你很聪明!” 听多了林晏那些好听的情话,南乐便发觉尽管他总是在话语中将自己摆的看似很低,但实际上平日里他总是很高的。 高的她触及不到。 这封信自是很好,照旧是很好,很文雅,文雅到她听不懂,听的费力,但仔细解释一下,都是很美的意象,极卑微而热切的爱意,如火光般毫不掩饰的直白情感。 这样烈火一样的情感,总能引诱被火光照亮的人做扑火的飞蛾。 换做数月前的南乐收到这样一封信肯定高兴疯了,然后她会珍之重之的将这封信藏在最妥帖的地方,甘愿做被火光晕眩的飞蛾,奋不顾身的投进火焰中,将自己烧成温暖的灰烬。 但此时南乐发现,再一次面对这火,她开始欠缺勇气。 大抵是因为她已经尝过痛了。 人不能一个坑里反复摔,吃了亏也不长记性不是。 这世上的男人是会骗人的,林晏尤其会骗人。 沈庭玉屏住呼吸,小心瞧着南乐,笑盈盈的刺探,“我以为jiejie会嫁给他,其实是喜欢林公子这样文雅的人?” 南乐有些尴尬,“诶,怎么突然这么问?” “哈哈哈,”沈庭玉捂住唇角,眉眼弯弯,“这是不可以问的吗?” 南乐有些没精打采的趴在桌子上,“没有啦。只是以前好像没有人跟我聊过这个。玉儿,你说嫁给一个男人,就一定要喜欢这个人吗?每个女人嫁人都一定要喜欢对方才可以吗?” 本来南乐就一直心中有这样的困惑,但这种困惑却不好意思问出口。 此时房中只有她们两个人,再无旁人。沈玉同样是女子,跟她年纪相差不大,小姐妹之间话不知不觉就问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