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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了,眼里带着几分得逞,“没有你们,我都找不到合适的求婚时间。”说完,沈慕之突然单膝下跪,从口袋拿出一只小盒子。小盒子里放着一枚戒指,戒指上面的钻石散发着璀璨的光芒,衬着室内灯光的折射更灼人眼球。岑书白不懂宝石,第一反应只觉得这戒指价值不菲。“这戒指确实很昂贵,都可以买下帝都一套房子了。”胖胖语气难得带上了欣赏的味道,“沈慕之诚意不错。”【卧槽!!!这个神展开。沈美人居然随身带着戒指????】【这戒指看起来很贵啊,而且我赌一包辣条,上边没准还刻着他俩的名字。】【我只是单纯来吃个瓜,没想到居然还能看到求婚。】【只有我一个人好奇沈猫猫到底准备了多久吗?滑稽.JPG】【没准和白姐在一起后,他就去定戒指了。】“我已经算好时间了,我们这趟旅行结束后的下星期,我就到法定结婚年龄了。”沈慕之说到这,似乎有些害羞地抿了下唇,“我们回去后刚好就能去结婚登记了。”岑书白这时候没心情去去看弹幕,但无独有偶,她也问了和其中一条弹幕一样的问题。“你......什么时候开始准备的?”“我们在一起的第二天,我就去定做戒指了。”沈慕之说着,眼神更加羞涩了,“我还特地嘱咐他们,要在上边刻上我们的名字。”被沈慕之的求婚打了个错不及防的岑书白憋了一会儿,才憋出一句,“你动作真快。”“难道福宝不愿意和我结婚吗?”说罢,沈慕之露出一副“天真少男惨遭负心女蹂躏抛弃”的表情,伤心欲绝地控诉,“福宝不想负责吗?你之前还说不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岑书白万万没想到,自己只不过谈了个恋爱,就把自己送进了婚姻的坟墓。唔,虽然和沈慕之结婚,不是进坟墓,但这进展也太快了。好在眼下还有个现成的推脱理由,岑书白便拿来当拖延借口了,“这件事我们之后再说。”一旁的楚阳母子,因为没有岑书白对沈慕之的免疫力,所以直到岑书白说这话的时候,母子俩才反应过来。“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没脸没皮,什么都敢做了。”楚母看着那颗璀璨夺目,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的钻戒,哪怕心里一个劲说服自己那只是漂亮的玻璃,并不是真的。但潜意识还是告诉她,这戒指是真的。平时自己弃若敝履,最瞧不起的儿媳,离开儿子后非但没有过得凄凉,反而找了个年轻又有钱的男人。楚母不接受这个事实,所以竭力贬低,“一个破玻璃戒指,也就是你没见过世面,才会觉得那是颗钻戒!”【emmmmm,我这么一个对珠宝一窍不通的人,都看得出那不是玻璃。】【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啊。】【我也想被能从月初收租到月尾的收租公用玻璃戒指求婚啊,滑稽.jpg。】【我就不一样了,我希望包租公拿房产证求婚,狗头.jpg】“妈,你别说了。”楚阳是从事珠宝事业的,自然认得出沈慕之求婚戒指的价值。那戒指风格和业内那家顶尖牌子如出一辙,那明显是出自其首席设计师尚苑的手笔。据说那位设计师脾气大,捧着钱都不一定请得到他设计戒指。前段时间,楚阳公司还在八卦,三年没接单的尚苑,这次怎么会出山专门设计一枚戒指。因为公司老板和尚苑是朋友,所以楚阳曾经见过那枚戒指的照片。哪怕是隔着照片,楚阳都能感受到戒指的华美璀璨。但现在楚阳见到实物,才发现照片还没能呈现它十分之一的美。楚阳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一个明显家境优渥,条件优秀的年轻人,会对一个离婚的女人情有独钟。他虽然不解不甘,甚至愤怒,但也没那个脸继续留在这。他曾经不屑一顾的妻子,离开他之后变得比之前漂亮,还找了待她如珠似宝的恋人。楚阳怎么想,都觉得这事讽刺极了。“宿主。”胖胖提醒岑书白,“楚阳心情开始波动了,您要不要趁热打铁,损他一下?”“我怎么感觉你是在变相要我答应求婚。”胖胖并不否认,“此情此景,还有比宿主您答应沈慕之求婚外,最能刺激楚阳母子的方法吗?”“行吧。”岑书白笑了,“答应就答应,反正之后不喜欢了,大不了就一拍两散。”胖胖看了眼沈慕之,清晰地看见他眼里的期待与忐忑,难得对他升起了几分同情,“宿主,有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您真的挺渣的。人家沈慕之满怀期待,您却已经想好了退路。”“婚姻这么重大的事,自然得想好最坏的结果。”岑书白回应胖胖的话薄情又冷情,但看向沈慕之的眼神,却是温柔得能掐出水来。“我答应你。”岑书白矜持着点了点头。这三个字如同烟花一样在沈慕之脑海中炸开,令他整个人都僵住了。虽然这是沈慕之最期待的回答,但真听到了,他还是觉得不太真切。岑书白好笑地看着傻在原地的沈慕之,憋着笑如女王般矜持地伸出一只手,态度倨傲道:“还不快给我戴上?”只是最后两个字,岑书白还是破功了,说得柔媚婉转,像是带着把小钩子,轻而易举地勾穿沈慕之的心。沈慕之想起每天欢好时,岑书白就是用这种语气哄着自己做各种羞人的事,而自己每次都会晕乎乎地点头答应,任她为所欲为的场景,沈慕之不由地从耳根红到脖子。因为想到了一些儿童不宜的事,导致沈慕之后面给岑书白颤抖着戴上戒指时,面颊红得能煮鸡蛋,羞得抬头看她一眼都不敢。作者有话要说: 推一下评论区大宝贝无言的匣烨迩安利的b站up主为什么乌鸦像写字台剪辑的视频真的厉害,真的是神仙②这几天来了挺多新的大宝贝,有几位大宝贝还从头开始补分按爪留言感动!!!爱你们鞠躬!!!然后我在想,要不要换个称呼,因为大宝贝好像挺常见的迷信少女在考虑要不要换“小富婆”,万一说着说着,大家都富了呢③昨天有个细节,沈慕之送的娃娃,是他最不喜欢的_(:з)∠)_☆、失落的主妇(33)不过沈慕之心里还是甜得很,就像和福宝第一次接吻那样甜。开心就像摇晃后的可乐冒出的泡,互相拥挤着从沈慕之眼里冒出来。真好,以后他就是福宝的丈夫了。扯了证,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