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网 - 言情小说 - 女主她好爱学习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8

分卷阅读88

    他的便宜师父,苟军师正捏着胡须在教育这些土匪,边练武边用着京城官话喊口号——

“虎头火柴,天下最柴!”

“虎头肥皂,浣洗不造!”

“虎头美酒,飘香悠久!”

……

齐怀瑾默默的看着这一切,心想虎头寨的壮大,绝对不是偶然,而是从上到下的万众一心、人人努力的结果。按照这样的发展势头,虎头寨的未来,不容小觑。

齐怀瑾心热的看着这帮土匪,心里开始暗暗的谋划,该如何协助狗头军师,将虎头寨的发展大力加速。他完全没意识到,他自己已经不由自主的把这虎头寨当成了自己的物品,或者说,他已经不知不觉的把他自己,当成了虎头寨的一部分。

“岂可修,你起了?”狗头军师欣慰的看着齐怀瑾,“不错,闻鸡起舞、不贪早觉,是个知道上进的。”

“没有寨子里的诸位兄弟用功,惭愧。”齐怀瑾说,他问道:“瑜少爷醒了么?”他也只是随口问问,在他的印象中,许源那样看起来娇生惯养着长大的人,这个点肯定还在赖床才对。

不料,军师却回答:“早醒了,阿鱼她每日不到五更,天还远远没亮,便起床读书写字了。如今应该也还是在后山背书。”

齐怀瑾愕然,半晌才惊叹道:“瑜少爷,这么用功的么?”

“是啊,笨鸟先飞、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军师怀念的说,“阿鱼说她已经十六岁了,却刚刚开始开始学四书五经,起步本就比寻常的读书人晚,因此需要比寻常读书人,更加的刻苦和努力才行。”

“我以为瑜少爷说要考科举,只是说着玩玩儿的。”齐怀瑾感慨的说。

“怎么可能只是说着玩玩。”狗头军师整了整衣衫,肃容道,“我虎头寨上下,言出必行、行之必果,没有玩笑儿一说。阿鱼身为一寨之主,呃,代理的一寨之主,更是如此。大丈夫自当一诺千金、言而有信,我虎头寨上下万千余名寨众,俱都翘首以盼的等待她金榜题名。”

“可,金榜题名何其困难。你们不怕瑜少爷肩上的压力过大么?”齐怀瑾问。

“欲冕其冠,必承其重。这是她的职责与义务,何谈压力?”狗头军师说,“况且,又没有规定中举的年限。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阿鱼还年轻,大把光阴可以科考,怕什么?”

狗头军师与有荣焉的说道:“不是老夫吹嘘,我家阿鱼的天赋资质真的是当世罕见。她不但武艺高强,在文举一事上竟然也是天赋卓越,老夫是眼看着她从零开始的进步的。我猜阿鱼在科考一途上的成就,很快就会超过岂可休你的。”

这一点齐怀瑾有所体会。

前些日子,许源总是拿着习题策论去找他讲解。从开始的一知半解到后来的对答如流,不过花费几天时间罢了。天赋之高、进步之快,令人侧目。

“所以,瑜少爷他不仅读书快,于武道上竟然也有所涉猎吗?”齐怀瑾哑着嗓子问。喜欢的人如此优秀和努力,让他不得不自惭形秽。

“那当然,她在这江湖,怎么着也能排到前十吧!”狗头军师得意的炫耀道。

“老寨主留下的心法与刀法,来历不明却出神入化。比起那些名门名派的武功,只有过之而无不及。我虎头寨的寻常寨众,只练个粗浅的一二层,便足以行走江湖,何况阿鱼她已经练到了大圆满。”狗头军师得意的说。

所以他这么优秀,你当初为何要将他说给江大鱼做入赘女婿?

齐怀瑾很想质问军师一句,问问他这个父亲是怎么当的,为何要将如此优秀的小儿子便宜给土匪头子江大鱼。但他到底忍住了。

齐怀瑾回忆起那天在齐家村的柳树下,红衣的少年气呼呼的告诉他:

“我和大鱼寨主可是从小长到大的情分!”

“为了成功入赘,我不但姓氏,就连名字都随着大鱼寨主改了。”

“你不要想着和我抢大鱼寨主!”

“我是不会把大鱼寨主让给你的!”

……

所以,江瑜他其实是心甘情愿的入赘的么?他这么的优秀,却甘当一个赘婿。他,他对江大鱼用情如此之深吗?

那我呢,我不过是他的一时兴起吗?

齐怀瑾的内心,很是有些嫉妒那个素未谋面的江大鱼。

“那个江大鱼,永远呆在武林大会那里别回来了才好!”他愤懑的想。

随即,他又气愤的想着:他喜欢江大鱼,就喜欢罢了,与我何干?我本来也不是断袖,我才不稀罕他的喜欢。

然而,朝苟军师问清了后山的位置后,齐怀瑾还是脚步匆匆的朝后山走了过去。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心间就是酸酸的不舒服,跟个惯爱吃醋、反复无常的小姑娘似的。

齐怀瑾大步的走着,想要快点见到那个惯会扰人心神的少年,缓解心中酸楚的涩意。

到了后山,漫山遍野的花团锦簇中,齐怀瑾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他心心念念的人儿。

那眉目如画、丰神俊朗的少年仍旧穿着红衣,他的面前放着一张黑木桌案,上面摆满了书籍。而那少年本人,正随意的倚靠在郁郁葱葱的柳树上,一手举着书卷念念有词,一手捋着怀里的一只雪白无暇的胖兔子。

“兔子?”齐怀瑾疑惑的想,他竟然背着我还有一只兔子?!

齐怀瑾静静的站在远处观察着,不忍打扰少年的用功读书,直到那人读累了停了下来,他才又大步走了过去。

走到近前,他发现少年的桌案上,还压着几幅墨迹尚未干透的新画。

那些画上,画的俱都是憨态可掬、机灵可爱的胖兔子。

与他此前见到的扇面,如出一辙。

与他此刻见到的雪白胖球,一模一样。

而眼前的红衣少年,正宠溺的让胖兔子在她怀里拱来拱去。少年的双手不停的顺着雪白兔子的毛绒绒小下巴和鼓囊囊肥肚子揉捏,嘴里还嘀嘀咕咕的念叨着:“啊,胖球最可爱了,兔兔最可爱了。兔兔那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嘛!”

齐怀瑾内心复杂的看着这一幕:江瑜他,这么喜爱这只兔子的吗?还是说他把这只兔子当成了我,他又在睹物思人吗?

齐怀瑾走了过去,微笑着和许源打了招呼:“瑜少爷,早。”

“早。”许源说。

“这只兔子真可爱,你什么时候养的?”齐怀瑾状似随意的问道。

“啊,养了有些时候了,养了三年多了吧。”许源说。

齐怀瑾酸涩的想:原来,我竟然是这只胖兔子的替身吗?没想到我才是第三兔!

一直以来,我都把那个江大鱼当做假想敌。难道说,其实我找错了目标,我真正的敌人,是这只正房兔子?

齐怀瑾的内心无比酸楚。

一时之间,他忘却了那个大鱼寨主,竟是一心一意的又开始嫉妒起这只胖兔子来了。

不行,江瑜不能有别的兔,我才是他唯一的兔!齐怀瑾默默的想。

“听闻有道名菜,叫京城炙兔,不知道瑜少爷有没有吃过?”齐怀瑾不动声色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