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网 - 耽美小说 - 你曾是少年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0

分卷阅读50

    躺在床上的时候,没头没脑地突然问了句:“为什么我有一种感觉,我感觉我的浪仔已经死了?”

孙远均把他抱得紧紧的,亲了一口他的额头安慰道:“浪仔的病很快就好了,明天就从宠物医院把它接回来。”

因为明天早上宋昱十有八九又会忘记了今晚的事。

宋昱就这么一直时好时坏的,经常一个人自言自语的说话,但是也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好的时候就忽然要帮忙做家务,吵着要出去玩。坏的时候,就变成了一个小孩的样子,要抱抱,要亲亲,再加个奶嘴似乎就是个还要为吃奶撒娇的孩子。孙远均看久了,也就习惯他这样自由转换,感觉也有种意外的萌感。

对于工作上的事,孙远均思来想后,和公司的合同不再续约了。陆少灵打来的电话也不接了。刚开始的第一次充满了内疚感。可是有了第一次,也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的时候也就理直气壮了。苏可打来电话骂了他几次。直白的告诉他这样半红不黑的又称不上鲜rou的偶像很快就会过气的。

孙远均想苏可说得一点不错的,她只是说话太直。没有公司的力捧,没有营销号的炒作,没有自带话题的CP粉帮他炒热度,甚至因为得罪陆少灵得罪一票人……

孙远均未来星途的惨淡,几乎是可以预见的。

然而,那又如何?孙远均心里早已准备好了过气的打算,就像你长久的想着一件事会为它紧张,可是紧张太久了,真到了那一刻因为有足够的心理建设反而能够比较平静就接受了。

最近娱乐圈有出现几个爆红的鲜rou组合。因为年轻又有人气,未来拥有无限可能,许多半红不黑的老前辈费尽心血也得不到的东西,他们似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成功来的太过容易,难免引起争议。

前几个月,孙远均在跑一个通告的时候,恰好和他们共乘一架飞机。就亲眼看到机场上一堆疯狂的女粉丝像一队嗜血的丧尸一样追逐着那两个只有十五六岁的却生活在传说中的少年,还把机场的玻璃给挤爆了。孙远均上厕所的时候,正好碰上组合的队长也来放水。他又瘦又高,黑色的口罩遮挡不住那张精致的巴掌脸,可是漂亮的眼睛里闪烁的却是忧郁和疲惫,此刻的他倒不像是舞台上万众瞩目的大明星,而看起来更像一只忧郁又孤单的小狗狗。厕所外面传来了守候在门口女粉丝的叫声,少年皱起了眉头。

孙远均奋斗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像他这么红过,可能没有办法切身体会这位少年的烦恼。可是他却在那一刻确信他明白了一些东西。

任现在身居高位,人气通天又怎么样,过气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

他很想和那孩子说一声,再鲜的rou也不会永远不老,天天跑通告不学习是不行的。还有女粉丝绝对不能泡,前提当然是如果他喜欢女人的话。

第33章第33章

一月底的时候,沈杰又来过一次,又是做了三个小时的心理疏导,然后告诉孙远均说病情控制的不错,接着开了一个清单的药。

孙远均像捧着圣旨一样小心翼翼的去医院开药。如今他已经没有了经纪人和助理,凡事都要亲力亲为,当然口罩还是要带着的。虽然迟早是会被忘记的,暂时一段时间内,人们还没有忘记他的可能。

但是在医院的走廊上,他看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李思。

李思比年少的时候胖了一些,此时他正扶着一个怀孕的女人做产检。

四目相对时,彼此都有点尴尬,然后就都笑了——那是一种事隔多年释怀的笑容。

李思跑过来给了他一个大大的属于男人的拥抱。

星巴克咖啡馆里,李思和她怀孕的妻子杜梅和孙远均聊起了近况。

孙远均:“恭喜你,要做爸爸了哦!”

李思指指他老婆的肚子,“想不到吧,你别看她肚子不大,还是双胞胎呢!要不到时生下来,送一个给你吧。”

孙远均笑:“我倒是没啥问题,你老婆能同意吗?”

杜梅作势打了他一下,然后对着孙远均花痴道:“每次看电视看到你的时候,他都说自己是你同学,我每次都说他吹牛,真没想到是真的。”

李思做出一个表情,看起来有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自信来。

孙远均喝了一口咖啡,肯定道:“不仅是同学,是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的那种。”

李思看着孙远均,也许是想起了过往,眼神复杂。

孙远均转头问杜梅:“他现在还玩乐器吗?”

杜梅摇了摇头,问道:“胖子,你还会玩乐器呢?你玩什么乐器的?”

孙远均道:“贝斯。这么多年我还没见过贝斯比他玩得更好的人。”

杜梅用一种好像不认识这个人的表情打量着李思,片刻后李思满不在乎地说道:“戒了。”

他告诉孙远均在彼此没有联系的这些年里他干了些什么。

刚开始的时候,家里人非让他考公务员,他没想到自己竟然考了两次就进了笔试,家里人砸了大把钱把他弄进了财政局,响当当的肥差。他工作一年半,实在适应不了体制内的僵硬生活,辞了职,他爸被他气得差点吐血。

然后他去了南方,炒股赚了一笔钱,然后买了房,这几年房价暴涨,翻了几番,卖了房子回到T城连买别墅的钱都有了。现在的他是个成功的商人,去年结婚的时候名下已经有几套房产,几家书店和咖啡馆了,就连他们现在喝咖啡的这家星巴克里也有他的投资。

孙远均听他说了很久,觉得他说了很多很多,却没有说一句有关他曾经最爱的音乐。

不能不承认,那一刻的孙远均有点难过。大家都变成了小时候最讨厌的那种人。是什么让他们改变了呢?

他觉得对不起那个曾经那么努力练吉他的自己。那记忆中散发着中二光芒的神采奕奕的青春岁月,曾经的锋芒毕露都被岁月无情打磨,剩下了什么?

他们都还不到三十岁,却成了那种凡事计较得失,张口闭口就是房子、钱的中年人。

面前的李思除了五官有点神似以前的那个少年,再也找不到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一点点的影子了。

孙远均在心里和他说了对不起,很郑重其事地说了。

如果人生有后悔药,如果他能穿越回过去,他还会抛下他们维持不下去的□□乐队,去演那些让他心生厌倦的偶像剧吗?

说到底,李思的改变终究应该怪的还是自己。他才是最先背离自